处长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,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。其工作职责是:
一、按照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工作部署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做好学校的保卫工作,维护学校稳定,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,保证教学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。
二、负责主持研究年度、季度、月份工作计划、总结,按期上报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主管业务部门,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。
三、做好调解和动态信息工作,严防国、内外敌对势力对高校渗透。发现和掌握不安定因素和闹事苗头,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,维护学校政治稳定。
四、做好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的落实,抓好学校防范、防火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和重特大案件的发生。
五、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。
六、认真抓好学校的治安管理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及时查处治安情况,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。
七、认真抓好保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。
八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