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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卫交通科工作职责
2025-04-14 15:02  

校卫交通科在保卫处领导下,由科长具体负责开展工作,其工作职责是:

一、负责校门卫管理、督促、检查工作,要求门卫人员(包括保安人员),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有关制度,按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。树立良好形象,文明执勤。

二、负责学校各楼各部位守卫人员的管理、督促、检查工作,要求守卫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守卫人员工作职责,确保看守部位安全。

三、负责维护校门区域正常秩序及校门管理工作,负责教职工及学生停放机动车、非机动车的管理,所有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必须按学校规定地点停放。

四、负责校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,维护学校正常交通秩序,纠正违章车辆,做好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,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车辆指挥和交通管理工作。

五、做好物建力量工作,发挥好力量作用,做好情报信息收集工作。

六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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