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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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5-14 15:52:37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校内车辆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,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以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相关要求,按照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的有关要求,由学校保卫处牵头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整治时间

2024年5月8日至6月30日

二、整治重点

1.严格车辆进出管理。按照“车随人进”原则,除消防、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,严禁外来无关车辆进入校园。

2.车辆违规行驶行为。整治校内违规行驶行为,校内机动车限速30公里/小时,遇到行人需减速或停车让行。

3.车辆违规停放行为。整治车辆堵塞人行通道、消防通道、乱停乱放以及长期占道和长期停放在校园的僵尸机动车等行为。

三、整治措施

1.加强校园车辆信息管理,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,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。

2.对车辆超速三次以上的,将列入黑名单限制入校,并通知所在单位,违规情况纳入单位年度交通安全目标考核。对于违规行驶造成安全事故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3.对违停车辆进行贴单告知,车辆违规停放三次以上将列入黑名单限制入校并通报车主所在单位,违规情况纳入单位年度交通安全目标考核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狠抓落实。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原则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要求,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,切实管好自己的人,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。

2.严格整治,依规处理。专项整治期间,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(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),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。

3.强化责任,严肃问责。专项整治期间,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,多次违规的师生及相关违规车辆负责人,将给予全校通报;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酿成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,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保卫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5月6日